检察机关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督机制的新构建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2012年刑事诉讼法新增加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成为大家议论的焦点,本文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范围、性质、告知义务、执行等方面指出了该制度仍然存在的问题,条文中一个小的漏洞在实践中就可能被无限放大,甚至成为制度的缺陷.通过这些问题,检察院可以设置类似于逮捕批准程序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批准程序、相对应检察院依职权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必要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检察机关依申请人申请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进行合法性审查、添加审查起诉和审判程序阶段的审查批准手续、检察机关应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中执行机关的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监督决定等来完善对制度的监督.
作者 杨力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2014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