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定额管理减少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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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9年,江苏省高邮市粮食局把强化费用定额管理、减少费用开支、提高经济效益当作工作重点来抓。本着“合理、必须、节约、科学”的原则,根据购销业务与附营业务分离精神,对基层企业的费用开支实行“二结合”(正常业务开支与特殊业务开支相结合;开支绝对额控制与开支水平控制相结合)的定额管理办法,在全年购销经营总量上升20801万公斤的基础上,费用开支却比上年下降1659万元。一、合理制定正常费用开支定额(一)运杂费1.装卸搬运费。单位出售粮油以仓门价交货的,一律不得开支装卸搬运费。以本单位车(船)价交货的,运距在30米以内的装卸搬运费开支标准,一级路为8.45元/吨,二级路为9.25元/吨。由于路道离河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粮食经济》 2000年5期
出版日期 2000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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