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国家安全机关刑事案件管辖范围的有关立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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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所办理的案件主要是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笔者认为,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其案件管辖范围,不仅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分则第一章所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这一范畴,而且还包括《刑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国家安全通讯》 2003年6期
出版日期 2003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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