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快机构及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抉择。通过对现行战略性新兴产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梳理,发现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对战略性新兴企业研发行为、购置固定资产行为以及相关产业的优惠力度不大。借鉴美国、日本、欧盟国家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经验,提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完善路径。建议应侧重税基式的税前优惠,实行流转税的退税优惠,允许企业自主选择研发支出税前处理方式。
出版日期
2012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