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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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我国证券市场监管体制的讨论由来已久,理论界曾有三种观点:一是主张继续实行现行的监管体制,由国务院证券委、证监会负责监管全国证券市场、国务院有关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工负责证券工作。二是主张证券委、证监会合并,成立国家证券管理委员会,并由它在地方设立派出机构,地方不另设监管机构。三是主张中央设立监管机构,同时在全国各大区域分设监管机构,实行中央监管和区域监管相互配合的体制。当前多数学者倾向于实行中央监管,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当代继续教育》 1998年3期
出版日期 1998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