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传闻证据及其排除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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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一)在外国证据学说上,有一种证据分类方法是将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闻证据”。所谓原始证据,是指与待证事实具有原始关系的证据,由判决法院直接调查所得。这种证据的证明力强,足以独立证明犯罪事实。与之相对应者,即为传闻证据,是指由间接传闻而来的证据。这种证据不足独立证明待证事实,故其证明力较差。传闻证据有广狭二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政治与法律》 1991年3期
出版日期 1991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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